近日,凤凰网安徽从信用中国(安徽)获悉,六安市叶敏化妆品有限公司擅自配制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该公司被罚:1、没收违法所得340元; 2、没收违法的草本祛痘粉6袋、化妆品原料30袋(袋 装粉末状、3种颜色)、化妆品原料袋4个、电子台秤1台、封口机1台、包装纸袋126个; 罚款10000元整。